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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动态
  • 中冶律师“中冶中”辩论队之旅

      “青春思辨,我心向党”助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第二届洛阳青年律师辩论赛,是由洛阳律师行业党委、洛阳市律师协会主办,洛阳市律师协会青工委承办的律师辩论赛,本次比赛辩题丰富,涉及行业、刑事、民事、行政、职业情怀、社会热点等方面。比赛共有24个律所组成的26支队伍参赛,历经两轮初赛,两轮决赛,中冶律师事务所辩论队顺利进入四强!   辩论是思辨的过程,正如中冶团队的口号”思辨以明理,律辩以明法“。青年律师辩论赛从律师的角度对社会中不同方面的热议话题从不同立场进行分析论证,这个过程不仅是知识的。尤其是展现在洛阳律师人才济济,各队都有精彩观点迸发,期待洛阳青年律师辩论赛越办越精彩。

  • 喜讯!《以知识产权为依托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调研成果获李亚书记批示

      喜讯!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主任、洛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主任、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彦立,在全市新阶层人士中开展的“河洛新声”建言献策活动,以洛阳市西工区新联会报送的《以知识产权为依托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经呈报市委,李亚书记在6月23日作出批示:“请相关市领导及部门研阅”。   张彦立主任书写的调研成果主要内容:发挥知识产权人才优势,构建全市知识产权智库;建立制造业知识产权法律产品,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文化”机制,为洛阳文化走向世界提供智力支撑;加快培育懂法律、技术、市场三者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产权商业化专业人才队伍;对接国际标准,为知识产权商业化提供良好的制度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与国家其他战略对接和融合机制;加大洛阳知识产权领域顶层设计,让知识产权更好促进经济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有效打通体制机制中的难点和重要环节;大力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模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层面开展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对企业无形资产和洛阳城市品牌经营的组织体系并构建良好互动的市场机制,通过知识产权这个重要抓手,大幅度、高质量带动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持。   张彦立主任表示,省委常委、李亚书记的批示极大的激励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信心和使命感,目前洛阳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同意在洛阳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军民融合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下一步,将进一步奋发有为,做好知识产权协会平台作用,打造更多更好法律产品,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助力,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腾飞的翅膀和发动机,让洛阳的企业在世界经济的大海中扬帆远航,行稳致远,为洛阳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 重磅!《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银保监会、证监会、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邮政局、中医药局、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贸促会、中国科协:   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政策   1.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品牌机构。(知识产权局负责)   2.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在8个改革试验区推广“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立提供全方位证据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出台《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   4.出台《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5.出台《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负责)   6.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产品核算方法,完善知识产权产品统计制度。(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7.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国防知识产权代理受理、转移转化、维权保护等军民融合工作机制落地。建立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工作机制。(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8.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负责)   9.出台《国防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规则》,制定《国防专利定密解密工作规程》《国防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国防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中央宣传部负责)   10.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和报告制度。(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1.持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强化企业名称规范管理,对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中华老字号等商业标识加强保护。(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2.出台《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科院负责)   (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13.研究启动制定适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政策文件相关工作。(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4.落实《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局负责)   15.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有效运行,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新建3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整合利用,促进基础数据开放和共享,指导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息资源深度开发。(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17.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知识产权非法代理。(知识产权局负责)   18.清理著作权登记事项,提升便利化程度,优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信息公示查询系统。(中央宣传部负责)   19.规范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管理。(中央宣传部负责)   20.严格实施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认证的监管力度。(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1.继续推行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制度,在处理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过程中,允许第三方机构为收发货人提供反担保服务。(海关总署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完善法律法规规章   22.配合做好《专利法》修改,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完善相关领域审查标准。加快商标、地理标志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基本法研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3.配合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24.推进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修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负责)   25.加快修订《国防专利条例》,推动制定国防专利纠纷司法解释。(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26.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负责)   27.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28.制定实施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知识产权局负责)   29.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布局。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30.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知识产权局负责)   3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规范。推进成立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分中心。(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贸促会负责)   32.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知识产权局、中央政法委负责)   33.探索建立新业态新领域版权案件查办方式,依法及时公开侵权盗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社会化网络版权保护监测机制。(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34.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负责)   35.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别负责)   36.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平台和生物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生态环境部负责)   37.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工作,继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保护意识。(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38.加快建设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推动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39.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联动机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40.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知识产权局负责)   41.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剑网”专项行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负责)   42.针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执法保护行动,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案件指导督查督办力度。(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43.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和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负责)   44.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处理跨区域市场混淆等重大案件的统一部署,探索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45.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4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2020”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侵权商品专项整治。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例指导工作体系,发布《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海关总署负责)   47.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农业农村部、林草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8.加快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寄递企业违规收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行为。(邮政局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49.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制定“三合一”工作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50.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导,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51.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机制,在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中实现对专门法院的无缝衔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52.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适时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53.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公安部负责)   54.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制度,推进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公安部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一)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   55.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机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个月以内。完善集中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延迟审查等模式。(知识产权局负责)   56.优化商标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审查质量管理,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4个月。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商标评审、异议、撤销等业务的电子化。加快智能审查系统开发,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审查中的运用。(知识产权局负责)   57.探索改进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授权机制,扩大保护名录和新品种测试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保护测试机构,加快测试指南编制,建立并推广电子申报系统,推动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智能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新品种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建设。(林草局负责)   58.加快修订农业植物品种复审规定,完善品种权保护及复审案件审理程序,健全复审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与效率。(农业农村部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   59.形成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知识产权局负责)   60.逐步建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增加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   61.深化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领域的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62.出台专利导航实施指南,协调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导航工作。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编制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负责)   63.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行动,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和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64.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品牌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负责)   65.探索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66.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国资委负责)   67.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综合示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知识产权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发适合知识产权的担保产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68.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69.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70.启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第一阶段系统建设。(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银保监会负责)   71.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72.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73.聚焦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特殊人群等市场动力不足的临床用药需求,遴选公布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74.做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分类管理,加快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75.编制《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草案,修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和优化企业、高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贯标工作。(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76.搭建国际版权保护交易平台。(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77.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机构,探索开展技术经理人培养。鼓励高校与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合作,支持高校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系列技术类和管理类岗位。(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按职责分别负责)   78.启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部负责)   79.推动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贯标工作,推行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模式。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挖掘存量专利价值,依托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知识产权局负责)   80.实施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出台《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第六批)》,开展前五批《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效果调查工作。编制2019年国防科技工业专利年度报告。(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81.开展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国家标准立项研究,推进专利、技术和标准国际化,建立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广电总局负责)   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82.维护多边主义,稳步推进与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积极参与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积极参与并推动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制定磋商进程。(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林草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83.认真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相关工作。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的技术准备。(商务部、外交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84.办好2020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商务部负责)   85.继续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86.促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建设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继续完善海外展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负责)   87.推进国际执法交流与合作,开展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行动。加强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海关执法合作机制建设,重点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合作。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各国执法部门交流合作,围绕重点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实施   88.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继续推动地方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89.开展《“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90.制定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91.落实《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92.制定《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林业和草原推进计划,编辑出版《2019中国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林草局负责)   93.编制《中国科学院“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中科院负责)   (二)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94.依托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工作。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95.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特色智库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96.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推出一批知识产权一流专业建设点,打造一批知识产权“金课”,引导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专业。(教育部负责)   97.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力度。在党政领导干部和中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了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继续指导加强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中央组织部负责)   (三)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   98.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版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2020年国际版权论坛、2020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支持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活动。探索组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海外展。(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林草局、海关总署、贸促会负责)   99.拓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央宣传部负责)   100.依托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科普活动,推进知识产权科普工作。在各类知识竞赛中纳入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科技部、中国科协负责)   上述各项任务分工中,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列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为参与部门。   转自知产北京全球知产案例研究中心

  • 刚刚!中央发布重磅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2020年5月11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极大增强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同时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这些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部署,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加强和改善制度供给,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把握正确改革策略和方法,持续优化经济治理方式,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体现。   ——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协同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促进改革发展高效联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采用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创新制度供给,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适应和引发有效需求,促进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吸收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济制度经验和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市场化改革。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坚持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三)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提高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切实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深化铁路行业改革,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   (四)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激发活力和创造力。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化解民营企业之间债务问题的市场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   三、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   (一)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使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相互匹配。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改革生产许可制度。   (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四、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一)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构建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二)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提升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双向浮动弹性。加快全国技术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价格合理形成。   (三)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建立土地征收目录和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土地资产处置,促进存量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健全工业用地多主体多方式供地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抓住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全面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构建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市场体系。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流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五、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   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一)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为主要手段,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挥民生政策兜底功能。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强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资源能源储备体系。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强社会预期管理。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三)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四)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使国家科研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重要领域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更多支持企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五)完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体系。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加强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协同。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健全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六)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七)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六、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国家储备体系,完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   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更大范围流通,依托各类开发区发展高水平经贸产业合作园区,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强化合作机制建设。加大西部和沿边地区开放力度,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促进东中西互动协同开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二)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三)健全高水平开放政策保障机制。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升级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更大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降低关税总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提升对外投资质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核心地位,积极推动和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经济发展倡议、规划和标准的对接。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与治理改革以及世界银行投票权改革。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及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   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一)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农业、财政税收、金融、涉外经贸等方面法律法规。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进新经济领域立法。健全重大改革特别授权机制,对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和实践创新。   (二)健全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对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完善涉及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公民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三)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海外投资和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依法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严格约束公权力,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完善监察法实施制度体系,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实现执规执纪执法贯通,促进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九、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改革举措有效实施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改革落地见效,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贯穿于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等各环节,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或实施措施。从国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求纵深推进,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足功夫,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盯住抓落实。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挥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作用。   (三)完善改革激励机制。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注重在改革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那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勇于改革、善谋改革的干部用起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对改革典型案例、改革成效的总结推广和宣传报道,按规定给予表彰激励,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以知识产权为依托 助推洛阳副中心建设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疫情的冲击由短期冲击,可能嫡变成持续的冲击。而知识产权在未来的社会中将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中央也持续出台了不少新的、利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措施,并且,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在洛阳召开推进洛阳副中心建设现场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以开放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文化繁荣兴盛等,打造国际人文交流中心等。文化产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进出口总额等都设定了主要预期指标,洛阳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要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这一历史机遇,奋勇当先,增当时代的弄潮儿,为副中心建设贡献洛阳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担当。   目前企业面临很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如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另外,各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大,很多企业主希望能够了解更多的专业知识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以期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企业的专利还存在如下的问题:1、是否和企业的战略相符?如果专利组合不能为企业战略所指定的目标服务,那么这个专利组合的方向就是错误的。2、关键技术和市场的覆盖:企业决定自身的关键技术和市场,并且要求专利组合中的专利能够有针对性地覆盖这些技术和市场。3、专利项目质量和数量的适当平衡。高价值专利、有价值专利和低价值专利的质量和数量尚没有有效、有机转换。4、地理覆盖的适当平衡。5、时间覆盖的适当平衡。6、技术、法律和市场三者的结合尚不紧密。7、企业尚没有建立有效的制度。对离职技术员工,如询问离职员工,并提醒他们不要带走公司信息或生产信息的副本。是否根据信息的敏感性提供信息保护标识系统等。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建议洛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就知识产权事宜建议如下:   一、以核心知识产权法律产品服务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体现专业律师的谋划和担当。   1、知识产权智库法律产品   当前我们的知识产权还没有深入到企业家的骨髓中,国际上知识产权的规则却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国内许多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完善,企业恶性竞争和价格战又导致企业盈利空间太小,无法承受经济周期和经济波动。知识产权是未来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经济发展的驱动器,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以贡献知识产权智库建议为出发点和立脚点,展现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的风采。推动高端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为党委政府和企业提供资源、资讯、建议等,把企业、产业、人才、市场聚集起来,解决市场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增加知识产权产品的附加值。   2、制造业知识产权法律产品   为制造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1.0、2.0、3.0版本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向全社会公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引导制造业做大做强。开发系统的法律产品,从员工入职到离职,并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从事前的防范到事后的维权,构建常态化的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保密制度、竞业禁止等规则的良好运用机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如股权激励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产品,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如何运用股权进行激励和加强企业商业秘密技术保护;聘用高级技术人员如何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问题,针对企业商业秘密,运用刑事法律规定和刑事法律关系来进行分析,把刑事、知识产权、非诉结合起来等。   3、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产品   洛阳作为文化古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居多,文化产业多元化,但文化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困境。因此,积极为文化产业提供智力支撑,打造依法合规高质量的文化衍生品,并为文化衍生品提供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综合保护机制,为文化创造价值,形成文化品牌,使其行稳致远,走向世界。   二、启动“洛阳市知识产权巨匠律师培养计划”,为洛阳的创新发展,谋划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为副中心城市助力。   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愿致力于联谊各方,促进信息畅通、人才流通,从而把政府、企业、高校、市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者密切联系在一起,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   通过吸纳省内外知识产权界的律师加盟、聘请大学教授进行专业理论授课、各成员互相讨论分享实务经验等方式加快落地实施,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律师巨匠培养基地”,培养一批专业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为企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让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成为洛阳知识产权律师的发动机和孵化器,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巨匠律师,培养和建立洛阳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专家团制度;和国内外高校法学院进行深度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和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交流和合作;和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开展交流和合作,提升展现知识产权律师的新面貌。为洛阳的创新发展,谋划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为副中心城市助力。   三、积极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源,体现洛阳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洛阳特色和责任担当,助推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   如在文化产业方面,积极推介和包装洛阳的历史文化,通过知识产权的载体,加强外观设计、商标、品牌运营保护等,将洛阳的历史文化的文化附加值和经济价值体现出来。为文创产品的孵化、发展、壮大提供智力支撑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力,将公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知识产权的内涵,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和文化价值高质量提升;提供洛阳博物馆之都的知识产权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为洛阳的博物馆之都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案和思路,真正让博物馆馆藏文物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都充分显示出来。   引导整个社会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经营并提升专业化水平,让洛阳的城市品牌、各个城市区的美誉度、企业的无形资产运营通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为洛阳市提供一系列的智库资源和建议。   (张彦立,系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主任,洛阳市人大代表,西工区人大常委,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主任,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洛阳市西工区新联会副会长等)

  • 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知识产权座谈会胜利召开

      2020年5月20日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知识产权座谈会在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与会人员有洛阳市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主任张彦立、副主任王自刚、副主任刘夏怡、副主任杜晓利、副主任李联伟、副秘书长郭轶婷等。   会议首先由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主任张彦立带领大家领读两会文件,传达两会会议精神。对《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讨论,传达学习了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方面最新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张彦立主任)   张彦立主任就洛阳两会精神,省委支持洛阳发展的意见和国家最近知识产权政策同洛阳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相结合,提出了非常具有务实性、前瞻性的可行性建议,张彦立主任认为:就洛阳城市发展而言,洛阳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要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这一历史机遇,奋勇当先,增当时代的弄潮儿,为副中心建设贡献洛阳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担当。目前企业面临很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如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应利用好知识产权为企业高质量高素质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要以核心知识产权法律产品服务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体现专业律师的谋划和担当。建立知识产权智库法律产品,推动高端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为党委政府和企业提供资源、资讯、建议等,为制造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1.0、2.0、3.0版本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向全社会公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引导制造业做大做强。积极为文化产业提供智力支撑,打造依法合规高质量的文化衍生品。启动“洛阳市知识产权巨匠律师培养计划”,为洛阳的创新发展,谋划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为副中心城市助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巨匠律师,培养和建立洛阳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专家团制度,体现洛阳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洛阳特色和责任担当,助推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让洛阳的城市品牌、各个城市区的美誉度、企业的无形资产运营通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为洛阳市提供一系列的智库资源和建议。   (王自刚)   王自刚副主任发言:要提高人才培养,重视人才培养,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同企业发展之间的相互合作。并通过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相关案件,反向维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性。提出了可以将案例以书籍形式可视化,使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内容让企业更加了解等建议。   (李联伟)   李联伟副主任发言:律师执业认识的高度、深度影响着洛阳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发展速度,也关系到知产领域的拓展速度。以地理标志为例子,我们应该全面认识到知识产权领域在新政策下所涉及到的行业,紧跟时代的发展,即要重视和新兴行业的衔接,也要做好传统行业新领域的拓展。   (郭轶婷)   郭轶婷副秘书长:要加强文件的理解能力,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才能在定位知产业务发展方向的同时,跟紧党的指导方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拓宽知识产权稳准快的领域发展,另外也要细化工作分工,才能更加高效的完成工作。   (刘夏怡)   刘夏怡副主任发言:将律协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总结为三个动作,两个借字和一个方向。其中三个动作为学、动、走,刘副主任强调,我们首先应该要全面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然后要动起来,横向的领域,纵向的领域都要相互交流,开展培训。对外积极学习新文件、新领域、新知识,对内要积极组织律师进行互动。最后我们要走出去,踏出原有的舒适区,开拓新政策下更多的新兴产业领域范围。我们还要学会借势、借力,在党的领导下,结合政策引导全面,精准,高效的开拓协会范围。而协会的发展是长期的,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朝令夕改,我们应该准备的是长期化,常态化工作方针,做好一场持久战的准备。   杜晓利副主任从接触的实务中出发讲到:改变既要从内而外,也要从外而内反思推进,从在实务中接触的当事人对于知识产权律师的选择考量标准,企业咨询服务的选择标准,产业案件承接方向的概括方面中,可以了解到律师知产团队的建设十分必要,提高知产律师专业化,拓宽服务领域,提升知产服务范围的宣传都迫在眉睫。   郑雨晴律师从行业衔接性的角度发言:从案件执行角度而言,同行业对于同一句话的描述理解可能有所不同,就构成商标类似的这一认知,律师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就可能有很多差异,和相关行业的交流有助于理解统一化,提高律师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将理论和实践相联系。   刘夏怡补充发言:所有的想法从构思到完成少不了行动,所有的方案和计划只有执行才是完成的必要条件。我们要将计划落地,工作分工细化,常办座谈会,沟通工作进展常态化,适时积极调整业务方向。   吴胜跃从沿海内地发展差异和新媒体宣传的角度发言:沿海地区的经济先一步的腾飞,使各个产业、行业、领域,从制造业到服务业都有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和完善的产业链。在沿海地区的工业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意识,知识产权法律团队的服务意识,办理案件的整体流程,都已经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我觉得这就是我们未来发展的方向,可以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一个方向。而新媒体网络的运用,对于知产宣传可以引起更多的重视,以及对于年轻律师们自我能力的展示都是非常好的应用工具。   最后张彦立主任总结发言:座谈会就是要畅所欲言,求同存异,计划要落地才能从规划走向完善,在实际执行当中我们要细化工作分工,定期组织交流座谈会,利用国家出台大量知识产权政策红利和省委支持洛阳发展意见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大力加快洛阳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的发展速度,为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律师的专业智慧,展现洛阳律师的良好形象。   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知识产权交流座谈会在中冶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圆满完成,并商定在6月底召开洛阳律协知识产权与财税委员会下一次知识产权座谈会。

  • “提升专业技能、提高实务能力”——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破产团队研讨会顺利召开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办理破产案件的能力,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整体技能水平,更好的贯彻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20年5月28日下午在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破产团队的学习研讨会。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彦立,首先在学习研讨会上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关于破产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规范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成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实务研讨要求,指出要紧跟和掌握最新的破产法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不断的进行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实务问题经验分享及疑难问题研讨,推进破产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与会人员赵钦、杨彦瑞、李朋涛、武阳阳、郭闪闪、靳福安、姜亚红、王建勋等人对《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第19条的规定的“合理运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执行中止、保全解除、停息止付等制度,有效保全企业营运价值,为企业再生赢得空间”展开了热烈讨论,赵钦表示我们可以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来全面解决企业债务危机,更公平有序清偿全体债权人,实现对困境企业的保护和拯救。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主任,对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接管的几家破产企业,根据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别制定了新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推进措施,并对近期结案的一起破产案件提出表扬,要求破产团队全体成员再接再厉,抓紧时间推进其他破产案件的办理,并就破产案件推进重点难点和节点管理提出阶段性管理目标要求,张彦立主任要求破产团队人员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协会内业务交流和学习,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增强管理人的责任心,更好的推进破产案件的进程。

  • 洛阳市西工区新联会就副中心城市建设事宜热烈讨论

          2020年4月9日下午,洛阳市西工区新联会成员齐聚中冶所,就副中心城市建设事宜召开座谈会,并展开热烈讨论。该座谈会积极发散与会人员的思维,鼓励大家就副中心建设事宜献言献策。洛阳市西工区新联会副会长张彦立就知识产权和创新发展方面进行了如下发言:1、把开放放在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升洛阳市西工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加强国内外商务联系,将西工区品牌推向国外,以开放为引领,建立货物仓储中心,并联动建设海外仓等,推动洛阳市进出口贸易;2、鼓励文化产业发展,政府要投入资金以鼓励文化创新,通过法律保护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通过文化衍生品做大做强文旅产业;3、积极利用西工区的文化特色,使用西工区文化IP资源,高水平,国际化视野发展和打造文化的衍生品。西工区统战部谷万霞副部长以及洛阳市西工区新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谢红峰,新联会会员赵亮、李俊岭、谢勇等参加了座谈会,会员代表就实现文化信息共享,加强文化产业之间的业务交流,积极培养文化人才,实现专业人才共享、教育产业的发展、酒店业的发展等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西工区统战部谷万霞副部长以及洛阳市西工区新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谢红峰就下一步贯彻好省委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部署。                本次座谈会大家踊跃发言,发散思维,为西工区的未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文化产业的推动等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于新阶层人士之间信息共享、资源交流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新联会是大家的家,大家共商共建,群策群力,共建洛阳。座谈会取得了预期效果。

  • 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座谈会胜利召开

    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积极贯彻省委会议文件精神        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为贯彻落实省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会于2020年4月10下午16时30分,在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有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彦立、副会长向华安、李大梁,秘书长邓玉中,理事赵雅琦、杨长安,会员代表黄高飞、宋斌、雷海栋等,洛阳市知识产权局牛丹峰副局长也在百忙之中参加研究会的座谈会,大家从知识产权视角为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事宜,积极的献言献策。        洛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彦立,首先在会上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的会议精神,指出未来知识产权领域大有可为,提出双创平台知识产权视角的重要性,发展文旅产业,文创产业、博物馆之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结合建设绿色创新体系和省委意见的贯彻落实等观点,同时也指出文创产业易被模仿,在创新的同时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在贯彻省委文件精神的同时,研究会要给会员单位提供高端智库资源和资讯,引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专利保护体系、商标战略等知识产权意识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适时开展知识产权巨匠律师培养计划,为洛阳市培养更多优秀的、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大律师更好为企业服务。研究会是一个优秀的平台,大家以后要不限于座谈会的形式,多交流,更好发挥好研究会的作用。       李大梁发言:做为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举出专利维权的实际案例,洛阳本地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弱,没有维权保护渠道,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迫切的需要,可以建设更优秀的知识产权平台为企业服务。       杨长安律师发言: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是洛阳的第三次腾飞,抓住这次机遇也插上腾飞的翅膀。关于企业关心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问题,我们会有一套系统的法律产品,从员工入职到离职,并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从事前的防范到事后的如何维权,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       黄高飞发言:洛阳作为隧道行业的鼻祖,走出去的企业都有了较好的发展,而本地企业却发展的不尽人如意,因为企业自身人才的流失,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希望借助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平台,使政策落地,扩大信息来源,做好对接,同时提出在洛阳建设隧道自动化产业园的创意。      宋斌发言:做好法律保护与产品的直接对接,发开新的法律产品,解决企业目前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举出高校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维权保护的实际难题,维权成本高收益低,技术无法保障,产品不赚钱难以维权;部分高校提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权改革,我们可以有效的借鉴。       向华安提出:要主抓这次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机会,发挥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作用,打造出高水平的优秀平台,眼睛向外看,去把洛阳的专家、平台推出去,引进外资推动我们自身的发展。对于解决人才流失、商业秘密问题提出建立信息化、标准化的专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到人才依托企业,所有的技术成果、研发过程做好归档管理,使人才的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       雷海栋发言:从新型智库方面提出建议,发挥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作用,推动新型智库的建设,把企业、产业、人才、市场聚集起来。举例郑州的知识产权展示金融对接中心,解决了市场上各方信息不对称,增加了知识产权产品的附加值。洛阳副中心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持。       赵雅琦:作为高校的老师,在这次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中,我们也在积极的发挥自身作用。培养知产型复合人才,高校目前已经推出双学位,让更多的在校学生了解知识产权;关于学术研究,提出了“企业合规机制”理念,使企业做到实体合规、行为合规、规章合规、知识产权合规等等,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邓玉中律师提出:利用好这次国家政策,企业引入资金发展壮大自身,从自身专业出发做好企业的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知产法学研究会自身就是优秀的智库,我们建立自己的公众号,为企业做好保障,为产业发展提出建议,发挥好智库的作用。同时提出,在副中心建设中,要加大对法律服务的投入,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法律要从创意的保护开始,最好从事后的保护提前到事前的防护。       牛丹峰副局长做总结性发言: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对于洛阳意义重大,省委文件专门提出了知产产权城市运营体系、知识产权金融、专利的有效量等,这是政府对知识产权在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作用的极大肯定。洛阳可以建设知识产权联盟、产业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知识产权+金融等,提高洛阳自身平台服务能力,更好的使产学研结合起来,使知识产权大数据与产业大数据对接,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指出要发挥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作用。

  • 【商标申请】律师教您申请注册商标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今商场犹如战场,商业战略布局也应当:“产品未动,商标先行”!那么如何申请注册商标呢?下面律师为您讲解。   1、了解注册商标的分类?   注册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2、哪些标识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哪些标识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要急需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无限续展。因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可以基于续展而无限延长保护的有效期。   5、申请流程?(如图)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具有商标代理资质,可以代理商标申请,直接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端口,欢迎各类企业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商标。   网址:http://www.zhongyelawyer.com.cn   电话:400-8789-150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E区-汇金中心712室(王城大道与唐宫路东北角)   【律师简介】   杨长安,专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学和工科背景。擅长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诉讼与非诉业务。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从事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银行金融业务、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纠纷,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在知识产权、企业风险防控、民商事纠纷的代理中,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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