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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案情简介】

  沈先生与安女士原本为夫妻,因沈先生有外遇,二人于2011年4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双方的离婚财产做了分割。离婚后安女士偶然得知沈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向其隐瞒单位发放的年终奖。愤怒的安女士便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款项,并对沈先生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惩处。

  诉讼中,律师向法院提交经过调查得到的沈先生年终奖的银行帐号等信息。在法院的要求下,沈先生提供了该帐号内的资金明细,发现他在离婚时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达45万余元。最终,法院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安女士分得其中的30万元,而被告沈先生只能分得15万元。

  【律师评析】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安女士与沈先生已经离婚并完成了分割财产的工作,甚至在《离婚协议书》里也写了“双方对财产分割没有争议”这样的话。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继续分割。本案中,沈先生在当初离婚时主观上存在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恶意。因此,法院才会在判决分割该财产时对沈先生进行了适当的惩罚。这也是完全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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