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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婚姻家事|关于抚养费纠纷,你知道多少?

  抚养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双方无论处于同居、结婚、离婚或再婚状态,都应当在子女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下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案件类型也呈现多样化,那么关于抚养费纠纷,你知道多少呢?

  一、谁可以提起诉讼?

  1、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起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则要求离婚及抚养子女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调解离婚后,双方曾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进行过约定,未抚养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则抚养一方可起诉另一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3、如果双方离婚后,因子女教育、生活费用支出增加或因子女有重大疾病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抚养子女一方作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

  4、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

  5、如果父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若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非婚生未成年子女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二、去哪个法院起诉?

  无论是离婚纠纷中一并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还是单独的抚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现在法院系统和公安系统已连通,故在司法实践中,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的,需要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暂住证、居住证、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各种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等,否则,就只能到被告户籍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抚养费包含什么?如何确定数额?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按以下三个方面确定: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的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实务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子女的成长、教育费用支出的增加,原来双方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或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可能不能满足子女现在的实际需求,需要另行起诉增加抚养费,法官一般会根据时间间隔、子女生活所在地的消费水平、父母双方的生活情况变化、收入情况变化等因素结合庭审中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酌定具体数额。

  四、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的给付以定期给付为原则,如果有条件或存在特殊情况,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定期给付可以按月、季、年的方式给付,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总之,抚养费纠纷中,法律相关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子女的成长不因父母双方的关系变化而受到影响。

  (撰稿人: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财富传承专业部郭闪闪律师联系电话:1753858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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