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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妇联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时,妇联总能作为受害妇女儿童的保护伞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现实帮助,可以说妇联就是妇女儿童的“娘家人”。所以说我们律师,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也要充分借助妇联这个“娘家人”的力量为自己的案件提供帮助。
笔者在此就结合自己在办理案件的实践经验谈谈妇联在离婚家事案件中的实际作用。
2019年,一当事人因为老公长期与人同居,甚至与第三者生下两子,其打算以重婚罪追究二人责任。当事人自己已经通过自己的方法知道二人居住的小区,但是到了小区,却拿不到进一步的证据。笔者建议当事人借助妇联的力量,当事人找到洛阳妇联,洛阳妇联联系二人居住小区的社区工作人员,要求社区提供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在妇联介入的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小区摸排走访,甚至到二人的对门邻居处打听二人的生活情况,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社区出具二人常年以夫妻名义在此居住,已生育二子的证明。该证明为当事人接下来追究二人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2020年,笔者在办理一起离婚上诉案件中,了解到当事人家人特别困难,老公长达五六年之久对家庭不管不顾。在此情况下,本律师建议当事人寻求妇联帮助,妇联在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妇联工作人员给案件承办法官发函建议法官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因为时间紧,妇联工作人员甚至担心开庭前函件到不了法官手里,直接又给承办法官打电话沟通案情。因为妇联的介入,在案件事实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中院法官改判,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我方当事人几万元的经济帮助。
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妇联工作的重点,我们律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会遇到有些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又没有有力的证据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候,我们就要善于利用妇联的力量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也是本文想表达的主要观点——维权别忘“娘家人”。
撰稿人: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财富传承专业部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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