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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衍生品开发利用与知识产权保护
文物是历史的缩影,在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博物馆也迎来了新一轮的机遇,我们要从博物馆视角出发,贯彻总书记提出的“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深藏在禁宫中的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力求通过更多途径,让博物馆馆藏物走入人们的视野。其中博物馆馆藏品衍生品的开发为博物馆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可能,但在开发过程中,也难免出现作品被侵权的现象,因此对其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十分重要。
一、博物馆馆藏物衍生品
1、汲古为新,我们“新”意满满
1)目前博物馆衍生品的主要类型
首先是藏品复制品、仿制品,其中也包括博物馆数字化等类型,这类衍生品的设计初衷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原藏品,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文物更加“亲民”,使人们可以把喜欢的等比例或缩小版藏品“带回家”或是通过数字化博物馆,在虚拟的博物馆里沉浸式欣赏藏品。
其次是创意类衍生品,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智力投入,设计出具有一定创新的创意产品,如摆件、服饰、个性礼盒等。其中部分满足专利保护条件的产品,可以通过专利法等进行保护,具有市场商业价值的创意产品也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最后是再创作类衍生品,此类作品主要是在原藏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图书、实用品、摄影作品等,其中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应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2)新兴类型:国宝文物“活起来”?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文物的展现形式变得更加丰富,近期一个小伙通过动画制作竟让古人“开口说话”。他的创作主要是以古代人物为主题,结合当下流行语和歌曲,以此来赋予“人物”新的生命力,这不也是一种让文物与当代人更加贴近的新方式嘛。总的来说,博物馆馆藏物衍生品的发展应当顺应新趋势:推陈出新,增强群众的体验。
其次,为了获得更多具有创意的博物馆衍生品,定期组织创意设计大赛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式。确定主题后,可以通过与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合作,公开征集创意,比如2019年首都博物馆以“传统的未来”为主题进行的北京文博衍生品专题创意大赛、2019年“甘博杯”大学生文物衍生品创意设计大赛等。
此外,也可以为文博创意衍生品开设现代化展馆,甚至与政府、社会等进行跨界合作,在弘扬经典的同时,鼓励创新,并通过展馆与律所知识产权定向法律服务来为整个流程解除后顾之忧。
2、馆藏物衍生品的“真真假假”
从设计到建模生产再到包装售卖,馆藏物衍生品的开发一般具有一定的周期,甚至还有宣传、预售等事项,其中对创意性要求强的产品,如手办等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投入。然而,在推出官方正品之前,各种盗版、仿版早已上市,抢占先机,使得正品市场被挤占,因此与盗版商比速度对衍生品制作方来说也是一项考验。对于其中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盗版产品,侵权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相关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还会面临被没收、销毁、罚款等处罚,因此制作方也应适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盗版产品层出不穷,公众缺乏基本的辨识能力,使得正版发展受限,在这里也呼吁大家多从官方渠道采购,支持原创作品。
3、潮流与经典结合,向“雅俗共赏”say no!
将博物馆藏品与现代工艺相结合,其中比较成功的如:青花瓷元素罐装啤酒,迪士尼系列作品,将古图腾或者图案进行再创作制成系列帆布袋、汗衫,或是充分开发想象力将古物与科技结合等,让古物新说不再只是流于俗套。
二、博物馆馆藏物衍生品的开发利用
1、馆藏物衍生品的开发与管理
1)互联网时代下博物馆衍生品的发展策略
在互联网时代下,博物馆藏品衍生品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1.搭建互联网文创衍生品版权管理平台,健全相关机制,加强群众版权意识,降低维权成本,丰富文创衍生品种类;2.开发网络IP资源,在传统运营模式中加入新的发展理念;3.将系列产品放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刺激经济增长。
2)流程的规范化、部门化
衍生品本身带有传统文化属性,因此在整个开发流程中,要注意对质量的把控,好的质量既是底气也是最好的宣传。其次要注意对不同衍生品进行分类备案归档,以便之后获得相关权利保护或在涉及到诉讼时核对相关信息。
2、国外经验借鉴
在国外,衍生品的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完全可以支撑博物馆的运营开销,因此长期以来,文博衍生品在发达国家中都很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文博衍生品就是一个亟待开发的巨大宝库。但反观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近年来,除了“故宫文创馆”和台北博物馆衍生品保持着一定的热度之外,很少有成功的案例。
从国外成功的运营中我们要善于发现值得借鉴的地方。目前文创衍生品的开发模式主要包括:独立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授权许可模式、作价入股模式等。作为衍生品开发,英国、美国、法国等都拥有众多著名博物馆,在文博衍生品开发设计方面也颇具成效,因此它们都是国内博物馆学习的对象。目前国外一般采取的是成熟的协同开发模式,包括展览类衍生品开发和馆藏品开发。其次,在作品开发过程中注意思路和模式的完善,形成创意-设计-生产-渠道-售后等的完整产业链,使博物馆文化产业良性发展。
多举措并行开发,通过在博物馆内开办主题展览,同步展出系列衍生品往往会增加购买率。其次,在各个系列中挑选一到两个具有独特文化特点的衍生品进行限量产品销售,以此来刺激消费。或是针对不同受众,设计不同衍生品,如专门针对儿童,或是针对特别职业等。
3、故宫文创的经验借鉴
从“故宫商店”到“故宫文化创意馆”,故宫文创产品开始转变思路,充分利用宫廷元素,从细节出发,挖掘独特的中国元素融入到当代工艺品中,通过书签、手办、饰品、工艺品、家居品等多种载体,使更多的人通过这些产品了解故宫文化。其他博物馆在进行衍生品开发时可以多借鉴成功经验,以他人之长补己方之短。
三、博物馆馆藏物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1、文博衍生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博物馆藏品大多已经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博物馆作为保管机构,对这一部分作品享有开发、利用的权利。但应注意一些近现代作品,名人字画等,若是处于保护期内,在对其进行相应的使用时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的许可。
2)文博衍生品的创作可能会对藏品本身产生歪曲、贬低,对于一些通过“恶搞”等方式进行的再创作应当杜绝,防止误导社会公众,亦不利于文化的传承。
3)在对博物馆馆藏物进行开发时,一方面要注意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应考虑到对文物本身历史价值的保护。
4)衍生品种类少、缺乏特色、销售渠道狭窄、产业链不系统。
5)盗版侵权产品层出不穷,制作方维权成本高且获得赔偿往往不多。
2、馆藏物衍生品发展中的IP保护
2019年5月,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其中对博物馆资源授权内容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馆藏资源著作权授权、商标权授权和品牌授权等,并对授权模式和流程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为博物院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打造IP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团队的潜心钻研,才能产出更多价值。而对于文博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贯穿于创作和传播的全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著作权类,如他人使用博物馆出版物等;2)外观设计类,主要体现在创意类衍生品上。在创作过程中,若是产品达到了申请专利的条件,应及时进行登记,将其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其次,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对涉及到的他人的产品、技术等的知识产权状态进行查询并记录,防止开发的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与他人合作开发创作过程中,要注意对权利归属、利益分配等提前进行约定,在对衍生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注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不能阻碍公众的正常学习。
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为文博创意衍生品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它的发展效果反作用于社会,为城市经济增加了效益。不断地良性循环,也为博物馆未来的发展奠定了更好的基础,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高质量的衍生品走进大众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