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官网!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专栏 >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推行PPP模式的重大意义

  PPP模式作为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一种供给模式,在欧美发达社会已经得到普遍应用,在南美、亚洲一些新兴经济体也正在应用。我国应用PPP模式的历程,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到今天,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95—2003年为起步摸索阶段,以利用外资为特点,先后在一批能源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用这一模式,摸索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2004—2013年为稳步发展阶段,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6号)为标志,以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为动力,PPP应用得到长足发展;2014—今,为出台顶层设计、大力推广阶段,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作为顶层设计的标志,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动力,PPP模式应用得到规范、迅速地发展。也许大家会问,国家为什么在当前要大力推行PPP模式,有何重大意义?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认识其重大意义:

  第一,PPP模式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指出,“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两个《意见》,是截止目前对PPP模式的最高肯定与支持,也是进一步规范PPP模式顶层设计的最高政策依据。两个《意见》均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第二,PPP模式是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大家知道,在传统模式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一方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则有大量社会资本闲置,未充分发挥其功能。而在PPP模式下,政府采用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兼具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由社会资本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PPP模式有利于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经济新常态下,推行PPP模式,将打破传统的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社会资本的活力,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融资渠道,造就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关于这一点,我在后面还将更具体地向大家介绍。

  第四,PPP模式能促进不断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价支付的依据,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有效弥补当期财政不足,减轻当期财政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咨询热线:

0379-60692995 0379-60692997
0379-60692993 0379-60692992

友情链接

联系电话 400-0977-150

版权所有: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青峰网络

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唐宫西路交叉口 东北角汇金中心712室

乘车路线

乘坐23路到王城大道西小屯后街口下车

邮箱 zhongyelawyer@163.com

备案号:豫ICP备2000843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30302000708号 

留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