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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法律系列谈①

  非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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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的法律地位,但却并未对有关的民事权利作出明确规定。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被不断发掘出来,致使相关知识产权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问题凸现。因此,对非遗文化及其产品的保护和运营从知识产权视角变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我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作为以下形式进行保护:1,口头文学;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人类智慧活动;5传统手工艺等。

  2、非遗产品保护的潜在风险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不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为何一直是一个难题,根据费安玲教授的看法,可以将其分为:社会民众型权利主体、团体型权利主体、个人型权利主体。笔者看来,非遗的知识产权主体可以简要分为公共主体和特定团体或个人主体。

  2)作为文化产品的非遗,其最终的客户流向不够明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将其品牌化、产业化已经是必经的趋势,在此过程中,作为文化产品的非遗,其最终的客户流向应该得以明确,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化、产业化才能使得非遗的保护出师有名,而品牌化、产业化的商业思维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2、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需引起高度重视;

  2)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性或盈利性使用中对其权利人和相关利益群体的忽视;

  3)2019年6月《保护非遗知识产权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明确提出加大对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当充分解读并运用;

  4)乡村传统类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与日常生活的疏离,其作为审美的功能并不明显、也没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人们的重视;

  5)手艺人保护意识的欠缺,部分传承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作私产,作品完成后不愿意向他人展示;

  6)在前期申报材料的准备上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准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的花费超出部分传承人的能力范围,使得他们错失称号。

  7)缺乏手工艺与市场的中介人,青年一代不一定继续传承了传统手艺,无法把大量时间用于协助老一辈手艺人的宣传和销售,以致大量的手工艺品无人问津,而对于手工艺品感兴趣的群体也会因为无法从网络平台或其他渠道获得这一作品的信息而导致求“作”无门。

  二、非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与建议

  1、非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

  分门别类,将不同的非遗产品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保护。

  1)将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符合专利条件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专利法和商标法提供综合保护方案进行保护;

  2)为了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不正当利用,可以将特别的商品、工艺品或者标记、徽章、符号等进行商标注册,以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化、产业化;

  3)对于具有地方人文特性的美术、艺术品等,可以通过保护该社区或者原产地名称的地理标志来保护该产品。

  2、非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1)对与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条件接近但尚未达到标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能否从商业秘密和品牌角度进一步加强保护;2)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可操作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进行适当衔接,注意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引领作用。3)建议设置相应的机制以确认维护创造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群体或个人的相关权益,以调动群体和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4)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转进行登记,打造非遗知识产权登记与交易平台。

  三、非遗产品知识产权运营

  1、多方合作,促进非遗传承

  不应将非遗项目保护局限在原产地,可以通过“产地+推广”模式,除了在非遗产品产地进行相应的宣传等活动之外,可以在多地设置展馆,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和相应的法律服务中心或者律所进行沟通交流建立机制,将产品进行区域性的对外展示。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如果有客户或者群众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或者购买产品,可以创新联系传承人、权利人的方式,并结合物流、快递等方式解决产品运输问题。

  2、非遗产品-地方名片

  在政府、社会、企业等的共同协作下,将非遗产品打造成地方名片,让世界各地通过各种方式了解非遗产品、文化,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提高地方知名度、带动地方发展。其次,由政府主导,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进行版权保护与交易模式创新的城市。

  3、非遗项目法律服务

  在整个非遗产品保护与推广过程中,政府要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传承人进行法律援助和知识产权培训、非遗项目分类打包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界开展普法宣讲等工作,在提升法治水平和文化自信上实现双丰收,推动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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