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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腰斩,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咨询问题:今年7月份10000元的工资正常发放,8月份发工资时只有2000元,当向公司询问时,公司说薪资待遇调整,不同意新的薪资待遇可以辞职。律师我可以维权吗?

  律师:你们签订的有书面劳动合同吗?

  咨询者:签订了书面合同,签的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没有给我合同。

  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咨询者:而且合同只填了最低工资2000元,公司8月份只发2000元是否违法?我上班已经快十年了,每月实际发放工资都是10000元,但是公司从今年8月开始以后每月只发2000元,公司说合同约定2000元,这样做也不违法,我该如何办?

  律师:合同约定的2000元只是最低工资,双方的工资标准仍应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对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变更,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且要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有权对薪资待遇进行调整,但是薪资待遇的调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根据你们的情况看,公司也没有给出调整薪资的依据,而且调整薪资待遇的幅度也不在合理范围内,从10000元的薪资待遇调整到2000元,调整的幅度过大,超出合理的范畴。

  咨询者:我们需要怎么做,才能维权。

  律师: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不同意变更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合同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后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因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对减少劳动报酬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进行举证。

  咨询者:还要准备哪方面的证据?

  律师:还可以搜集同岗位职工的薪资待遇标准,如果仅针对你一人故意大幅度降低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就涉嫌违法。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往往会通过大幅降低工资的手段,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以避免支付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拒绝,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律专业部

  刘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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