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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破产企业走出困境的路径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程序的目的在于挽救仍有延续价值和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企业,帮助债务人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恢复经营能力。

二、破产重整的程序

      1、申请人:

     (一)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二)破产清算开始后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通过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三、如何通过破产重整协议?

      1、破产重整协议如何制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1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破产重整协议如何通过?

首先管理人需要对参加讨论重整计划的债权人进行分类:(一)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

      3、讨论通过程序: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当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协议的程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破产法专业部团队

初稿:靳福安

审核:张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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